作者: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:2017-07-18
财产租赁所得,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、土地使用权、机器设备、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。
应纳税所得额:
(1)每次(月)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:
应纳税所得额=每次(月)收入额-准予扣除项目-修缮费用(800元为限)-800元(2)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:
应纳税所得额=〔每次(月)收入额-准予扣除项目-修缮费用(800元为限)〕×(1-20%)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适用税率(适应20%的税率,但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%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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